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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环保工作站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发挥环保工作站在辖环保治理中的作用,使环保工作站在环保法规宣传、治理经验交流、纵横向监督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制定职责如下:
一、
指导思想与目的。环保工作站以"增进 了解、加强宣传、互相交流、互相监督"为指导思想,以解决"执法与被执法、排污与治污、管理与被管理"三对矛盾为目的。
二、负责引导环保工作站各入网单位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 三、
总站不定期组织入网单位进行环保法律 法规和上级环保指示精神的学习与讨论。及时组织新颁布实施的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
四、总站负责每年组织一到两次企业法人和环保专职人员法规知识培训班和环保考察活动,提高企业领导和环保人员的法规意识。
五、
总站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站长例会, 分站每月召开一次站内例会。例会主要内容:讨论环保工作形势,组织开展站内交流、文体活动及多种形式的能增强入网单位凝聚力的系列活动。
六、
各分站负责做好本站入网单位的各类考核记分工作,于年度末累计各单位综合分数,为总站评选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提供依据。
七、
各分站及时向总站报告本站典型事迹和 工作动态,总站负责编发消息,利用新闻媒体或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报导和信息沟通。
八、总站负责组织向入网单位的环保治理落后或出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督落实。
九、总站依据各分站汇总情况及评比标准,于每年末进行一次辖区环保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
十、总站负责和各分站定期沟通,协调日常性的环保工作,吸纳新的入网单位,及时解决工作站正常运营中的各类问题,确保工作站正常运转和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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