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理站

 

1、编制全县环境监理计划,拟定排污单位、排污数额,经局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后组织收缴。

2、负责排污费的收缴上解工作。

3、负责环保罚款的督办,协助做好有关排污收费方面的案件查处。

4、参与污染源治理及新上项目“三同时”的检查验收。

5、负责全县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