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宣教科
1、负责环保执法检查,监督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
2、对全县污染纠纷、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处理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负责环保案件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3、负责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