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济南市2009年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五月十一日
济南市2009年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防治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保障群众健康,创造良好环境迎接全运会在我市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着力解决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难点问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强化督查,广泛宣传,严格奖惩,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在夏秋收季节,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对重点区域严格管理,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达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秸秆禁烧责任
各县(市)区、(高新区)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市、县、乡、村、户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层层落实禁烧责任,细化分解禁烧任务,落实到人、到地块。
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指导、检查乡镇、村庄、农户落实秸秆禁烧责任。负责辖区现场执法监察,依法查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
市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现场监察组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提供详实的现场检查资料。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召开禁烧会议、张贴市政府通告、悬挂规范性横幅标语、制订乡规民约、出动宣传车、在中小学校进行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秸秆禁烧的目的、意义。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秸秆禁烧成为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各级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禁烧工作先进典型,对禁烧工作组织执行不力、发生秸秆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予以曝光。
(三)加强禁烧监察
市政府秸秆禁烧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安排现场执法人员开展巡查。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五定”禁烧方案,节假日不休息,24小时不间断,全天侯监控,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
各县(市)区禁烧办公室要制定禁烧应急预案,配备简易灭火工具。发生焚烧秸秆问题,立即灭掉火源,制止焚烧秸秆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给予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格执法,确保全运会期间实现全面禁烧。
市禁烧办公室现场监察分成四组进驻分管辖区。市监察一组负责历城区、高新区、历下区;市监察二组负责市中区、槐荫区、长清区、平阴县;市监察三组负责章丘市;市监察四组负责天桥区、济阳县、商河县。市禁烧监察组对机场周围、城区周边和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进行重点监察,对一般区域实施定时抽查,做到监察不留死角、无缝隙、全覆盖。发现焚烧秸秆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同时通知辖区禁烧办公室,并进行现场调查记录、取证工作。辖区禁烧办公室接到市监察组通知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焚烧地点,处理焚烧问题。
(四)坚持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制度和执法监察每日报告制度。市禁烧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秸秆禁烧会议,部署禁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禁烧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认真落实监察报告制度。每日监察情况于次日早9:00点前报市禁烧办公室,同时报辖区县(市)区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市禁烧办公室汇总全市禁烧情况后,编制禁烧简报上报市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各有关单位。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和9月上旬市禁烧办公室分别召开全市夏、秋禁烧办公室工作会议,部署夏、秋季禁烧工作任务。各县(市)区禁烧办公室进行层层动员发动,全面落实禁烧工作各项任务。
(二)实施阶段。夏季于5月25日至6月25日,秋季于9月15日至10月30日开展现场执法监察。市秸秆禁烧监察组进驻所监管辖区,与辖区禁烧办公室工作对接,开展调查摸底,熟悉监察路况,开展监察工作。各县(市)区对各自辖区开始进行秸秆禁烧执法监察。现场监察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三)总结考核阶段。秋季禁烧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及时对全年禁烧工作进行总结,禁烧工作总结书面报市禁烧办公室。市禁烧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禁烧工作进行考核。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禁烧办公室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把秸秆禁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详细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各项禁烧措施,确保完成禁烧任务。5月20日前,将本辖区2009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禁烧办公室联络员名单及手机号码报市禁烧办公室。
联系人:李晓东 电话:66608627 传真:6660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