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禁烧责任
5月13日,市禁烧办印发了《济南市2010年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任务措施,周密部署禁烧工作。5月25日,召开了全市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禁烧办交流了禁烧工作方案,并对去年禁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了相应措施。市禁烧办主任张利同志要求针对去年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解决田边、路边、沟边和村边乱堆乱放秸秆的现象,确保执法监管到位,消除焚烧隐患,实现全面禁烧,明确“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禁烧目标。各县(市)区也相继召开禁烧会议部署禁烧工作。
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的环保目标责任制,市、县区、乡镇(办事处)、村、户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层层落实禁烧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将禁烧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禁烧氛围
全市各级都把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建立了全方位的宣传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推进,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宣传车、“小手拉大手”等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大剂量、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讲解市委、市政府的禁烧政策和焚烧秸秆的危害,努力营造禁烧氛围,教育和引导群众提高认识,增强禁烧秸秆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强化执法监管,实行全面禁烧
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市、县(市)区上下联动。市禁烧办组成四个现场监察组,进驻监管区域,长期驻守一线,各县(市)区也都组建了执法队伍,分成若干个现场监察组。市、县(市)区两级禁烧执法人员实行蹲点、包片、网格化管理,24小时巡查,真正做到了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将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等全部纳入监察范围,杜绝各类焚烧现象,力求实现全面禁烧。6月1日至30日,市禁烧监察人员共出动人员约2200人次,出动车辆500车次,行程近5万公里。
四、加强督察督办,严格责任追究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监察部门全面介入了今年的禁烧工作,实行秸秆禁烧行政问责制。同时,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污染物总量减排、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生态市建设等几项重点责任书工作考核内容,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的禁烧积极性,为全市秸秆禁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禁烧期间,市禁烧办联合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察督办,有力促进了全市禁烧工作。
五、坚持信息报送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坚持每日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高新区禁烧办每天上午9点前把前一天的检查情况上报市禁烧办,由市禁烧办汇总形成禁烧工作简报,今年夏季共编制32期秸秆禁烧简报,上报市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全面地反映禁烧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到位、出现焚烧现象的,一律不留情面,予以通报批评。
六、逐一核实卫星监测信息,及时上报核查情况
针对环保部网站公布的38处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火点,市、县(市)区两级执法人员使用定位仪逐个进行现场核实,查明卫星遥感监测到的火点绝大部分是生产生活炉灶等热源,个别点位是焚烧树叶消灭美国白蛾,排除了秸秆焚烧的可能性,并将现场核实后的情况书面报送省环保厅。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夏季禁烧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秸秆堆存现象仍然存在,田边、路边、沟边和村边乱堆滥放秸秆,清理不及时,存放时间较长,形成焚烧隐患。二是垃圾、树叶焚烧现象尚未杜绝,存在个别焚烧火点被国家卫星监测通报的问题。三是人为纵火、蓄意破坏和高压线短路等造成的火灾事故,增加了禁烧执法监察工作的难度。
下一步,全市上下将认真总结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查缺补漏,继续加强禁烧宣传,强化执法监察,确保完成秋季禁烧任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