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高新区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监测站:
为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管理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106号)要求和市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避免污染事故发生,保障全运会胜利召开,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近期,我国发生多起因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置不当造成的人员中毒事件,临沂市也连续发生两次砷污染事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60周年国庆和全运会期间的环境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汲取污染事故教训,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保障环境安全当做今年环境保护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对环境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环境安全形势稳定。要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高新区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要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济环发〔2009〕4号),不断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力量对位于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单位迅速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的环境安全检查方案。对企业在防范环境污染事故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合理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防范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对未制定预案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制定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备案。
三、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切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按照省委、省府保障全运会环境安全的有关要求和《济南市迎全运环境保护行动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组建全市环保系统迎全运环境应急队伍。市环保局成立以张利局长任总指挥、荀建国副局长为副总指挥的全市环保系统环境应急指挥部。市局高新区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各组建10人的环境应急监察队伍,市环保监测站组建10人的环境应急监测队伍。
各县(市)区环保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环境应急指挥部,切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组建不少于20人的环境应急队伍,并为应急队伍配备一辆环境应急监察车、一辆环境应急监测车、两套防护服、应急监测设备。
四、资料报送要求
请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高新区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将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材料,于2009年9月30日前报市局。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于2009年9月1日前将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和应急队伍人员名单报市局。
联系人:韩超 邮 箱:hanyuchao@163.com
电 话:66608623 传 真:66608616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