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历下环字〔20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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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历下区环保局排污收费政务公开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站、室、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总体部署,根据《济南市环境保护系统排污收费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历下区环保局排污收费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实施。
二○○一年七月九日
济南市历下区环保局排污收费
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排污收费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中央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国家环保总局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和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会议以及全省环保系统政务公开试点和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行环境保护排污收费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监督制约,实现环境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推进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目的和要求
通过实行排污收费政务公开,在全区建立一支“廉洁、高效、务实、文明”的环境监理执法队伍,以达到环保工作“取信于民,服务于民”的要求。
三、试点单位和业务范围
(一)试点单位:历下区环境监理站、监察科、财务科及四个环境监理所为排污收费政务公开试点单位。
(二)试点业务范围:排污费征收项目、排污费征收程序、排污收费依据、排污收费标准、排污费使用制度、监理部门工作职则。
四、公开内容
(一)排污费征收公开的内容
1、公开排污收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公开排污收费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排污收费的征收依据、标准。
3、公开排污收费的工作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责。
4、公开环境监理部门的工作守则、廉政准则、工作纪律;公开举报电话。
5、公开排污收费行政复议工作程序。
6、公开排污收费中违反规定的处理情况。
(二)排污费使用公开的内容
1、公开排污费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公开排污费使用计划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和廉政准则;公开举报电话
3、公开排污费资金使用情况。
4、公开对排污费使用中违反规定的处理情况。
(三)公开形式和要求
1、公开的消息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布。
2、在办公地点设立政务公开栏。
3、通过因特网向外公布相关政策和交费的具体办法。
4、有关公务人员实行佩带身份名牌上岗,并摆放有姓名、科(室) 、职务 、职责的桌牌。
5、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和信箱,耐心认真接听群众关于排污收费方面咨询电话。
6、对内实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公示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7、试点期满要邀请部分企业和有关部门召开一次座谈会,对排污收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试点工作总结的内容之一。
五、时间安排与实施步骤
(一)历下区环保局于2001年7月12日前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和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
(二)试点时间一年,从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
(三)历下区环保局于2001年12月5日 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排污收费政务公开试点半年工作情况,于2002年6月5 日前报送排污收费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区环保局成立环境保护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仪卫东局长任组长,于振伦副局长、刘庚明副局长任副组长,苏刚、李庆山、候卫、马立新、刘建洲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财务科。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领导本单位排污收费政务公开工作,解决推行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定期听取有关人员汇报收费进度,分析收费情况。主要任务:组织学习,动员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开消息,督促检查工作,定期报告试点工作情况等。
(三)排污收费政务公开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督查小组组织协调,依靠群众参与和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决定把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主要内容中去,与精神文明和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程序,使排污收费的各项工作严格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五)试点工作要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排污收费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顺利进行。
主题词:环保 排污收费
政务公开 方案
通知
抄报:市环保局,区政府办公室。
抄送:市监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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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1年7月9日印发